得寸进尺已损失我近十万元了,到目前我们的一切手续没办,我可否撤销合同,房子是否归还我?
各位律师:
对方2002年协议每平米3000元,04年乘人之危单方违约另行协议每平米2717元,交钥匙以后部队又收取了我地出让金加上入住的相关费用共计11777元,长达四年对方拒交。此人毫无诚信,得寸进尺已损失我近十万元了。到目前我们的一切手续没办,我可否撤销合同?房子是否归还我?恳请律师赐教。在此,我衷心感谢刘贵才律师已作的回答。
对方已经购成违约,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您可以带上相关的证据资料来我们所面谈,给您出详细的解决方案。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A座一区19层,功承律师事务所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