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向我提出退还保费合理吗?
各位律师:
您好,我于2003年投保的,保险单由于忘交费现在续交保费已经五个月了,手中有保险公司开出的收据和体检收据,但是保险公司没办理复效手续,也没安排体检,到现在保单失效, 被投保人身故。 请问,我可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向我提出退还保费合理吗?
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合同效力中止后,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达成一致,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应当理解为补缴保险费后立即恢复效力.2\保留好相关收据及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或者在受到材料后60日内没有答复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3\如果你所说属实且有证据证实,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