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通过法律向他要抚养费吗,是怎么算的,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我姐姐也可以向他要抚养费吗?
各位律师:
我父亲在我三岁多(1987年1月8日生)的时候就离开咯,从离开到现在没有抚养过我。后来因他离开后没有音信,也没回来过,妈妈就和他离婚咯(在7年前的样子)。我是判给他抚养的,还有一个姐姐是判给妈妈的。
我想问的是:现在他回来咯,我可以通过法律向他要抚养费吗?是怎么算的?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我姐姐也可以向他要抚养费吗?
你和你姐姐均已年满十八周岁,依法你们的父亲没有抚养你们姐弟的法律义务,除非你们两人或其中的一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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