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场里要求这部分职工退还土地,问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要求,职工有无权利不返还土地?
各位律师:
我是吉林人,1999年国营十屋农场与场里年满18周岁的职工签定了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经法律公证,2004年场里为年满60周岁的职工参保每月发放210元养老金,但场里要求这部分职工退还土地,问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要求?职工有无权利不返还土地?
目前,由于农场和职工之间争执厉害,正在打官司,职工抢种地,农场以扣留职工工资卡,不予发放工资作为要挟。但从目前县乡一级法院(庭)明显不利于职工,请问这种情况职工应向什么部门,通过什么渠道才能胜诉。
在法定期间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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