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知情,还有如果那个跑掉的人永远不回来或者发生意外死掉了,我应该怎么承担这个钱?
各位律师:
我们单位有个人想要问我要增值税票,然后我联系的另外一个人 票据开出来了,结果我联系的那个人给拿着钱跑掉了。我在中间抽红了。对不起,昨天的问题没问清楚,那个要增值税票的人现在让我承担这个钱,我想问下我应该承担这个钱吗?他们中间交易的时候我并不在,并不知情!还有如果那个跑掉的人永远不回来或者发生意外死掉了,我应该怎么承担这个钱?
你们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最好内部协商解决,一旦事发谁也跑不掉,知道吗?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