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没有提供任何字据,像这样子在法律上我要赔偿同事这笔钱嘛,法院分怎么裁决呢?
各位律师:
我一个朋友因急需钱周转,让我帮忙。而我帮他向同事借了一张民生信用卡额度是20000元加上分期做了12期加起来是38000元,现在我朋友人″跑路″找不到人电话、家里等等都找不到人,现在我同事到法院起诉本人让我赔偿这笔钱,而她提供的是信用卡的对帐单\银行交易明细\还有我本人发的一些短信,而我没有提供任何字据,像这样子在法律上我要赔偿同事这笔钱嘛?法院分怎么裁决呢?谢谢!
应可以认定由你承担债务,你应积极还款。至于你和朋友的事情,你有证据的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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