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局要求工商局出证明,还要补交停业至今的税,请问1、如何办理,2、应找哪些部门?
各位律师:
本人曾经从事建材生意一年(经营期间工商、税务税、社保费均己交纳),并于2003年向工商所申请了停业,并将营业执照上交了工商所(由于自己不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没有办理歇业手续)。现要个人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局要求工商局出证明,还要补交停业至今的税,请问
1、如何办理?
2、应找哪些部门?
向当地保险部门咨询。
各位律师:
本人曾经从事建材生意一年(经营期间工商、税务税、社保费均己交纳),并于2003年向工商所申请了停业,并将营业执照上交了工商所(由于自己不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没有办理歇业手续)。现要个人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局要求工商局出证明,还要补交停业至今的税,请问
1、如何办理?
2、应找哪些部门?
向当地保险部门咨询。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