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依据哪能条法律向公司索取?
各位律师:
你好!
我在珠海一公司工作了好几年,工资也从原来的2000元调整了多次到现在的4000元,但公司一直按2000元的工资基数为我购买社保,每次工资调整后,我都找过人事部门要求按调整后的工资购买社保,但公司一直没办理直到今天,因是口头要求,所以没留下任何书面的证明,其间人事经理也换过了多任,但我保有留有大部分的工资条。
现我合同6月20日到期,我不想再与公司续约,我现在向公司提出不再续约,并要求公司补缴我工作期间公司未按规定缴足的社保,并支付给我一年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
请问公司能为我补缴我工作期间公司未按规定缴足的社保和支付我一年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吗?我能依据哪能条法律向公司索取?
补缴社保和补偿金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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