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签订和原先公司的劳动合同,企业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们单位原来是国有大型企业,前年企业进行改制,公司号召员工出资买断原企业资产成立了新的股份制公司,同时与参股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去年企业又废除了劳动合同,要一些员工和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大家都知道原公司早就名存实亡,负债累累。所以不想签订,于是公司说凡是不愿签订合同的按照自愿解除合同办理;愿意签订的员工要先签订一份自愿和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再签订和原先公司的劳动合同。企业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违法,可投诉
各位律师:
我们单位原来是国有大型企业,前年企业进行改制,公司号召员工出资买断原企业资产成立了新的股份制公司,同时与参股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去年企业又废除了劳动合同,要一些员工和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大家都知道原公司早就名存实亡,负债累累。所以不想签订,于是公司说凡是不愿签订合同的按照自愿解除合同办理;愿意签订的员工要先签订一份自愿和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再签订和原先公司的劳动合同。企业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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