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支付以后的医药费和工资,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行,以后会有问题吗,如果不行,有什么好的建议?
各位律师:
我父亲参加了农村医保,最近在打工的工地时受了伤,但该老板为个体的没有执照而且双方也没劳动合同什么的(据你们网站说这种情况是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只能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老板要求我们到村委打个证明说我父亲是自已摔伤的,这样老板在医院支付医疗费时可用我爸的农村医保报销部分钱,但我们为了谨慎,同时让老板写了个证明在我们手里,证明我爸是在工地上摔伤的。以免以后老板不承认,不肯支付以后的医药费和工资。
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行,以后会有问题吗?如果不行,有什么好的建议?
享受医保和老板应承担的责任并不冲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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