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遇上这种情形,我该如何做,总不能赔她在医院过吧,5,能计算下该赔多少吗?
各位律师:
你好。在西客站门口道路上(中心快车道)我车子的右倒车镜,把一位横穿马路(没有斑马线)82岁的老太刮倒。当时就送医院,没有保留现场。老太左腿没骨折,有肿痛。已住院4天,我垫付4000元医药费。我想与对方家属协商一次了断。对方家属要求康复后再说。我的问题是:
1,如果老太康复要3,5个月或一年,我是不是也要等,还是有什么办法解决?
2,我怕对方赖在医院没完没了,已停交医药费。对方不允。我可以不交吗?必须我交吗?
3,车被扣是要等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才能提走吗?
4,遇上这种情形,我该如何做?总不能赔她在医院过吧?
5,能计算下该赔多少吗?因我与对方的争议很大:我认为3,4千。对方认为3,4万(医药费除外)。
你属于车方,为了保护你的权益,建议如下:
1、不要垫付过多的费用;
2、尽快与你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保险公司协助处理;
3、车辆最多只能扣30天(一般是最多20天),与事故认定书出来与否无关;
4、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协商一次性解决,也可以待对方诉至法院后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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