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征税人员,主要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5.14日下午,我们财政所的一行四人在对一窑场征收临时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极不配合,我们给与下达了《纳税通知书》,它拒不签收,也不愿意要《纳税通知书》。我们对所占的耕地拍了照,把通知书给他配合我们的执法证时对其找了像,以作为证据视为送达,他说我们无权对其拍照,要把我的相机夺掉摔了,先后从我的手里夺了三次,前两次掉地上了,最后枪夺走了。我向派出所报了案,至今未把我的相机归还。请问是我违法还是他违法?
位律师回复
对方违法,如果其他暴力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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