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同居,如果他们家要求退还为我们结婚而花费的房屋装修费用是否需要退还?
半年前和一个男孩子恋爱,恋爱期间我们家店面装修费用1万元是他自己提出要为我支付,两个月后双方家长见面,收到他父母和阿姨的见面红包共4800元,还有一个戒指,而且两个月前他们家认为我们应该会在一起所以家里又把房子装修好想让我们结婚用。
现在要分手不是我提出,是我父母觉得他不适合做我老公,不让我们继续交往。所以他们家要求我们退还14800元还有戒指。
按法律角度我们是否应该退还。
我们已同居,如果他们家要求退还为我们结婚而花费的房屋装修费用是否需要退还。
彩礼应退还,其他如有证据证明系赠与可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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