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以前的那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是否该赔偿给公司30万?
05年公司公派我到日本去工作两年,临行前公司拿了份协议给我,其中写到在从日本回来后,要继续为该公司工作5年,否则将赔偿在日本工作期间公司所花费的各种费用及发放给我的工资。
我向公司方面进行咨询,对方答复说如果辞职要赔偿30余万,我想咨询一下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以前的那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是否该赔偿给公司30万,感谢您的答复!
部分有效,建议等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生效后再辞职。
05年公司公派我到日本去工作两年,临行前公司拿了份协议给我,其中写到在从日本回来后,要继续为该公司工作5年,否则将赔偿在日本工作期间公司所花费的各种费用及发放给我的工资。
我向公司方面进行咨询,对方答复说如果辞职要赔偿30余万,我想咨询一下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以前的那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是否该赔偿给公司30万,感谢您的答复!
部分有效,建议等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生效后再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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