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劳动法是否要求离职后3天一定要结算完工资,如果到时候老板不愿意结算,我是否可以去告他?
我提出辞职,要到6月15号离开公司,但是我要求离职后三天之后必须结算工资,还有包括我在公司有5天的年假,加上3天的假期就有8天,这8天是否可以一起算工资?还有老板不同意离职后三天把工资全部结算完给我,老板说法律没这样的要求,我想问下劳动法是否要求离职后3天一定要结算完工资,如果到时候老板不愿意结算,我是否可以去告他?
位律师回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自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工资,档案一概事情给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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