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门店不再经营后,我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请问我该找公司赔偿我些什么,怎样赔偿?
律师您好!我是2003年7月30日加入某公司。2008年5月上旬,由于客观原因,门店不再经营。2003年7月公司跟我签一份协议,时间是一年,此后没再签过协议或合同。2007年8月公司才跟我买了养老保险,9月买了医疗保险。今年5月门店不再经营后,我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请问我该找公司赔偿我些什么?怎样赔偿?请帮助我,谢谢!
位律师回复补办社会保险,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008年1月1日之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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