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也没有发工资,但有那个厂的厂牌,请问这种试用期有关劳动法保障没有?
您好!
我是今年毕业的学生,熟人介绍去了现在东莞虎门一个厂子做工程师,说是三个月在产线实习,是今年三月31号上的班,一直在产线,上周因与一名工程师发生口角得知,公司并不缺人,而是因人介绍才答应让我来的,说什么就是要让我在这做不下去自己走人!现根本没有谈到工资待遇问题,目前为止也没有发工资!但有那个厂的厂牌!请问这种试用期有关劳动法保障没有?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没有约定工资的,实行同工同酬!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