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即我)没有过错,不负责任,经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74岁)可获伤残赔偿金多小元?

行人(即我)没有过错,不负责任,经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74岁)可获伤残赔偿金多小元?,第1张

我因交通事故受伤,交警发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司机过错,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即我)没有过错,不负责任经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74岁)可获伤残赔偿金多小元,并告知计算方法。

位律师回复

你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据实结算,按医院的收据来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有效票证赔偿。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再在此基础上,根据地你的十级伤残,乘上10%,即为实际该项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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