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确实已经还清了,他岳丈现在不承认这笔钱还清,我哥是否还要在额外的还钱呢?
我哥于2005年因出国劳务向其岳父借款5.5万元,并让我哥打一借条。嫂子与2006年催我哥还款,我哥在2006年6月和2007年8月分两次汇给他妻子90万日元合人民币6万多用于还帐。2008年3月31号我哥回国,他岳父在2008年4月底告我哥还款。我哥留有汇款的单子和
出国同事的证词能证明这笔钱确实是用于还帐的。
我想咨询一下,帐确实已经还清了,他岳丈现在不承认这笔钱还清,我哥是否还要在额外的还钱呢?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哥已经把钱交付给其岳父,单凭汇给你嫂子这样的证据,是不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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