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才能离职,他没有那样做,请问他有没有法律责任,他的半个月工资能不能拿,他应该怎么办呢?
你们好!
我想请教一下,我朋友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了三个半月,单位一直没有跟他签合同,给他的基本工资是800元/月,加班费是工资的小时费,没有1.5或2倍工资的概念,他决定辞职,但单位要求他写申请,一个才能离职,他没有那样做,请问他有没有法律责任?他的半个月工资能不能拿?他应该怎么办呢?请你们帮帮我!谢谢!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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