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了我在交管部门得到的交通事故补偿,请问:这样计算是否正确,如果正确,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2002年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7级伤残,交管部门裁定肇事者给我赔偿各种损失合计37000元。
2005年,企业破产,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计算一次性工伤补偿款时,扣除了我在交管部门得到的交通事故补偿,请问:这样计算是否正确?如果正确,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的行为违法。你可以提起劳动华中地区的申请。
我2002年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7级伤残,交管部门裁定肇事者给我赔偿各种损失合计37000元。
2005年,企业破产,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计算一次性工伤补偿款时,扣除了我在交管部门得到的交通事故补偿,请问:这样计算是否正确?如果正确,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的行为违法。你可以提起劳动华中地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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