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公司一直知道我朋友无法完成任务,还是坚持支付奖金,现在要求退回,是否合理?
我一个朋友去年7月与公司签定年薪制度,规定了所得奖金与业绩挂钩;今年2月提出辞职,公司按其任务完成率计算,要求我朋友退回公司多支付奖金 2700元。可是,公司一直知道我朋友无法完成任务,还是坚持支付奖金,现在要求退回,是否合理?
今年1月份开始,公司就对我朋友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同时也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却没有提出变更。朋友辞职时,公司却按旧制度结算,是否合理?
这不是合理的问题,主要是合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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