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10月15日前报名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10月15日前报名,第1张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10月15日前报名,第2张

根据《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配置与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发人教字〔2007〕210号)的规定和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工作的需要,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现面向中国科学院内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应聘人员须有北京市户口,同时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规划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业务主管

(二)职责

协助处长开展高技术领域科技计划和项目等的综合管理与协调,拟制本局的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条例的制定与修订,研究并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的工作报告,负责综合计划统计;完成局领导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很好的合作精神、勇于吃苦;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有高技术领域的研究或管理背景;

5.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或协助承担过某一方面管理工作任务(项目)或部分工作,并协助组织策划与实施,取得较好成效;近2年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起草过有关工作报告或研究报告。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业务主管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八级职员等级的业务助理岗位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或专业工作,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起草文稿(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报告)等;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通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17时(以收到报名表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中国科学院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参加岗位竞聘,报告15分钟,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机关的各项分配制度及住房政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丽娟

电话: 010-68597216 传真:010-68597218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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