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那个公司,这样算辞退,我是从3月24日到4月30日一直都在那里工作,请问如果要扣?
我们公司的工资是每月5日发的,记薪时间为24-下月23日,公司规定不论辞职或辞退都扣除当月工资,我觉得那工作对我不太适合,我跟领导要离职申请,他不同意,所以我就直接走了,在我们那个公司,这样算辞退,我是从3月24日到4月30日一直都在那里工作,请问如果要扣,是不是只扣24日以后的工资,因为他们是从4月24日以后算的是5月的工资,5月5日发的是从3.24--4.23日的工资,可我去银行看我卡上没钱。我想问他们做法是不是不合法,也想保护自己劳动权益。
位律师回复应该是不合法的.你的说法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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