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劳动部门根本就是帮企业方的,它会帮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打工者吗?
谢谢各位先
1。我也没有其他的什么证据,只有这个月的工资条,上面显示平时加班104.5个小时,周六日加班114个小时,远远超出劳动法规定的36个小时,可是这有用吗?
2。如果厂方说我没有提出辞职怎么办?现在打工的图的都是钱,我告的话就会损害其他打工者的利益,会有人愿意出来帮我做证吗?
3。我在一个叫直通车的网上了解了一下,现在的劳动部门根本就是帮企业方的,它会帮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打工者吗?
没有证据可收集。事实求是,踏实稳定工作,为好。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