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多了,恳请您在百忙这中帮我一下,好吗?
律师:
您好!
今年2月22日,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一辆出租车在人行道上突然左转,我躲闪不开,刮倒。后来去医院,诊断为脑震荡。由于孩子没人照顾,没有住院。后来在交通队下的调解协议书,责任在出租车。我的误工费+修车等共计3095.5元。保险公司认定只给2512元,我给司机打电话,他也不接,发信息,他也没消息。保险公司的钱我也没拿到,司机我也不想找了。我实际上的损失比这还要多,每次办这些事请假扣的工资,车费等等,我要起诉,请问,保险公司若让我去取这2512元钱,我取吗?我的所有手费都交保险公司去了,起诉还要什么证明吗?我起诉时我可不可以增加赔偿?增加多少合适?
事故发生到现在所有费用都是我负担的,已经比3095.5元多了。
恳请您在百忙这中帮我一下,好吗?
thanks!
最好做法医鉴定,确认伤害程度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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