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果起诉我们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
各大律师,
你们好!
去年我购买了一套2室2厅的商品房(一次付清),由于房子当时没有建好,但合同里有注明交房日期为2008年2月底,可2月底打电话问开发商他们说要推迟到3月底,可到了3月底又说要推到4月底,可现在他们又说要6月底。他们现在已经是属违约了;我们购方所有人都很不爽;现在的问题是:
1,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能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吗?
2,如果可以要求赔偿,我们要向相关部门起诉吗?
3,如果起诉我们该向什么部门起拆?
4,如果起诉我们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
1、对能否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的问题,主要得看你们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如果有相关的合同条款,你们一般都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赔偿,
2、在与开发商私下协商无法解决或达不到你们的预期效果的情况下,你们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也可反映到工商、房产等管理部门。
3、无论是起诉到人民法院,还是反映到其他有关部门,都必须得准备好证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同时准备好诉状(起诉到人民法院用)或投诉、反映报告(反映到其他部门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