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这样的解除合同方式本身合法吗?
请问:我与一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合同,但合同中没有提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保的问题,实际上也没有给劳动者缴纳任何社保。请问:
1。这样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呢?
2。那我想要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随时离开吗?
3。用这样的方式解除合同,可以得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吗?
4。我是否只能在仲裁部门仲裁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我才能以这样方式提出解除合同呢?
5。我这样的解除合同方式本身合法吗?
部分无效;应通知;可以;不必;提前30日通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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