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說必須按實際的月工資總額支付加班工資?
合同可否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假設月工資為5000元,那如果雙方同意是否可提高此標準(如以6000為基數計算)或降低(按3000為基數)這個標準來支付加班工資了?還是說必須按實際的月工資總額支付加班工資?
位律师回复计算标准不能低于月工资总额。
合同可否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假設月工資為5000元,那如果雙方同意是否可提高此標準(如以6000為基數計算)或降低(按3000為基數)這個標準來支付加班工資了?還是說必須按實際的月工資總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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