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应怎么样跟管理处交涉?
本人是深圳市宝安某装饰城某商户,原来合同期限为一年的.现在已到合同续签期在座的商户都签了,而我的合同要续签必须要交一万元所谓的广告费才能续签.所谓广告也就是装饰城对外宣传的广告而不是个人的!他们(管理处)的回答是我的铺位置较好(靠近扶手梯旁),同样扶手梯左侧(我在右侧)的同行续签合同时并没有说要求所谓广告费.现在同行中只有我的合同未签(原本生意我也不是很好的).请问装饰城这些做法有没有违犯行为甚至有没有侵犯着我的权利?如今我应怎么样跟管理处交涉?
位律师回复需要看你们合同对续签部分有无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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