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主管在与我不愿意在公司工作,以我不签合同要将我辞退,这样的辞退也是否可以让公司补偿?
1。我于2007年3月底进入公司工作,至今(2008年4月)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不知道这种情况,我是否能要求公司补劳动合同?或者现在公司愿意补签合同。
2。如果我不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是否能要求公司补交2007年3月-2008年4月的保险,给予补偿!
3。公司部门主管在与我不愿意在公司工作,以我不签合同要将我辞退,这样的辞退也是否可以让公司补偿?
可以要求补偿,2008年1月后双倍工资,补缴保险,解除经济补偿金,委托律师和公司协商不成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满意请按采纳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