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写字契的情况下,对于上次的分家,现在证人与父母的说法不同,该怎办呢?
生父遗留两块商铺地,一块是60平方,另一块是120平方,96年的分法现在有两个不同的说法,
证人说:60平方的那块给大哥,120平方的那块大哥与弟平分,按证人的说法相当于:这两块地大哥分三份二,弟分三份一。
养父跟母亲说:当时不是证人说的那样分,60平方块确实是分给大哥,但120平方这块三份一给大哥,三份二给弟。
当时大哥还买笔纸回来给父母写契签字,父母不肯写,说要大哥日后以行动养父母,以后再写,要是不养不尊的话,就不写也不分给他。从分家到现在,大哥不但没给父母任何费用,还常打骂父母。
请问:
1。对于大哥的态度,现在父母想不分产地给大哥或分少点给大哥,这样可以吗?
2。在没有写字契的情况下,对于上次的分家,现在证人与父母的说法不同,该怎办呢?谢谢
如你生父没有留有有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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