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占位,经湖北省黄梅县公安委托黄冈楚剑司法签定所签定为轻伤,请问律师这合理吗,受害人将如何做?
我是一名军人,我父亲七十岁,因宅地问题与邻居发生了口角,对方因不满当时的调解,第二天,对方纠集两车人,约十人,冲进我家,不由分说,将正在休息的父亲与母亲毒打,父亲由于伤势严重,进行抢救,经查有肝癌症状,且腹部有血,并下达病危通知书,上面写明:右下腹肝脏破裂出血,肝占位。经湖北省黄梅县公安委托黄冈楚剑司法签定所签定为轻伤,请问律师这合理吗?受害人将如何做?
位律师回复可能。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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