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2006年本科毕业,我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但因要参加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而于2007年8月底辞职,直到今日,公司还拖欠着我3个月的工资,现在,我考上研究生了,去原来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时,被告知:我不仅没有工资可领了,反而要交纳违约金。在这里,我想再向您请教几个问题:
1。为了讨回工资和避免交违约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解决问题的周期大概多久?
2。请律师代为办理的话,我需要做些什么?
3。打赢这场官司,诉讼费大概要多少?
请给与指导,谢谢!
位律师回复
一般两个月左右,对于档案问题可到劳动局投诉会快一点,其余部分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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