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是否需要偿还30万的借款,报警的话,能否让法院冻结朋友A前妻现住房以偿还借款?
我们3人出面帮朋友A借了一笔钱,每人借了30万,但是我们只负责签字,钱是朋友A直接取走的,另外还有3个朋友做了担保人,借款协议里是说定还款,朋友A只还了一次款后卷款潜逃,大概拿了100多万跑了。现在由于多时没还款给银行,银行前几天寄来了法律文件,意思是我们欠款多时,现交由公安处理。
现在,朋友A已外逃多时,朋友A的父亲已明确表示不会帮儿子还债,而朋友A在外逃前已与妻子离婚,妻子现住在婚后购买的商品房里。
请问,30万我字负责签字,并没有实质性地拿到钱,而且,朋友A买的价值100多万的房子至今仍由他的前妻居住(他们夫妇是因欠款而离婚,但是房子的产权证不知道是谁的名字),那么,我是否需要偿还30万的借款?报警的话,能否让法院冻结朋友A前妻现住房以偿还借款?
从借款协议上看,你们三人是借款人,银行定找你们要钱.另如果查实A与妻子离婚是为了逃避债务,那么是可以用此房偿还债务的。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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