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翻译的语义连贯重构

小说翻译的语义连贯重构,第1张

小说翻译的语义连贯重构,第2张

1.引子:翻译是原文语篇连贯关系的重构

  翻译是什么?谁都心知肚明,但就是不能说出来,一说出来就会出问题。那个心知肚明的东西就在那里,可就是说不清。古往今来,翻译已经有无数的定义,这无数的定义中的任何一个可以说都是对其他定义在某种意义上的否定。所谓定义.总是想用一句话定出被定义概念的本质,无数的定义其实都从某种角度上揭示出了翻译的某一个或几个侧面的本质,但始终还不是全部。本文无意于在这众多定义中再加一个定义,只是想换个角度看翻译,这个角度就是关系。

  翻译是一种关系的建构:翻译的过程即是建构与原文的互文关系的过程。这就意味着翻译是从一个原文派生而来的,符合这个条件的都是翻译,但与原文的关系有近有远。由于语言文化之间异质差异的存在,这种关系只能是一种近似。

  翻译的过程是一种关系重构的过程:译者用目标语体现原文的意义和功能.实际上是对原文固有语篇关系的重构。无论是从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还是从文体学、诗学、叙事学上看,意义就是一种关系,美也是一种关系,用语言体现意义、体现美,是对这种关系的建构,而用另一种语言来翻译这种关系.就是对这种关系的重构。本文的假说就是,只要以化的方式重构了这种关系,原文的意义和功能就能得到化的体现,译文对于原文的近似值也就会。

  原文的语篇关系是什么,是连贯,分无标记连贯和有标记连贯两种。无标记连贯以良好的表层连接为标识.有标记连贯以不同程度的表层连接断裂为标识。判断表层连接断裂是有标记连贯还是不连贯要看这断裂的形成是否有深层的诗学促动,有则是有标记连贯,是积极性的,无则是不连贯,是病句。在小说翻译中。我们一般对原文的表层连接断裂不做不连贯假定。这也符台斯坦纳的翻译四步的第一步:初始信任(initiative trustXSteiner,1975:312),即译者在着手翻译原文时,已认定原文是有意义的。而意义其实就是一种关系效应.因此译者的任务就是要重构或隐或显地存在于原文中各个层次的各种关系。意义的体现,是意义关系连贯的体现。那么,意义的翻译,就是原文意义关系连贯的化重构。

  连贯是一个多维概念,主要体现在语法层.语义层、语用层和文体层。本文选择语义层为切人点,探讨在翻译中语义连贯重构的意义。其他几个层次上的连贯问题将另文探讨。

  在语言学界,提起连贯,人们马上就会想到衔接。这是两个意义相近但概念有所不同的术语。关于衔接与连贯的关系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衔接和连贯是两个平等的概念:衔接是表层连接.连贯是深层连接。另一种观点认为,衔接和连贯是两个。不平等“的概念:连贯是上义词,衔接是下义词,衔接服务于连贯,是连贯的重要条件之一,但绝不是必要条件。语篇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网络,莲贯就是概括这所有关系的一个”伞状术语“(umbrella term)(Werth,1984:60)。本文采取第二种立场。由于篇幅原因,笔者不想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对这两种观点的评判上,只是先简单地交代一下背景和本文的出发点。

  2.词汇衔接的机制:语义连贯

  在系统功能语法的框架中,衔接是实现语篇功能的主要手段,分指称、替代、省略、连接和词汇衔接五种。衔接是一个句际连接概念。前四种衔接主要是通过语法手段来体现的;唯有第五种,按韩礼德和哈桑的话来说,是靠词汇手段来体现的。但并不是任何两个词之间都可以相互衔接.词汇衔接的机制归根到底是靠相关词语之间的语义关联。因此.词征衔接的机制是一种语义上的连贯。韩礼德和啥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多次指出词汇衔接的语义价值。奠里斯(Morris)也指出,“词汇语义关系是存在于成对词语之间的个别关系,因此被用来创立词汇衔接“。(2004,黑体着重为笔者所加)

  韩礼德和哈桑认为,句际语义关系主要是通过两种词汇衔接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是复现(reiteration).一是同现(collocation)。词语的复现无论是不是同义复现.其形式上相关的特征就注定了各复现项之间的同源性关系,衔接因此而生t.同现“也是一个语义概念,与习惯性同现的概率有关,如”菜单“常与”餐厅“同现.因此比较接近于语义场的概念。英语词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多义性,一个词在语篇中的词义往往是建立这个词和其他词的关系之上的,只有重构该词与相关词语之间的连贯关系,才可以成功地解读和体现该词的词义.而上述这两种关系就像是两条衔接链在语义的维面上把一个个词、一个个句子有序连贯成了一个有机的语义整体。

  一般说来,读者对语法关系的感知比对语义关系的感知更趋于程序化、自动化和规则化。在翻译过程中.语法特征往往是一种自动化的结构选择.译者只要能成功地解读原文的语法关系,一般很容易在目标语中找到近似体。但解读原文的语义特征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往往是对译者理解和表达能力的挑战。尤其是在小说这样的文学语篇中,特定语境中的语义关系的不同体现方式往往具有不同的诗学价值,要求读者尽量在不损害原文表现方式的同时,保留原文的语义关系,因为原文的语义整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内容“,就是这语义关系的连贯体现。

  3.复现关系

  复现关系是词汇衔接的一种形式,指在阶的一端对某一词项的重复。在阶的另一端用概括词对某一词项的回指。还有一些是处于中间地带睁——如同义词、近义词、或上义词的使用“(Halliday&Hasan.1976:278),但韩礼德后来又认为,同义关系,近义关系,反义关系、上下义关系和部分整体关系其实都是同义关系(Haliiday,1994:331.333)。因此,概括起来,复现关系主要有两大类型:即重复关系和同义关系。

  4.复性衔接

  韩礼德认为,。词汇衔接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词项的重复“(1 994:3 30)。例如:

  1.Aigy met a bear.The bear was bulgy.(ibid)

  重复关系并不仅仅限于词语本身,它还可以是词根重复,如pay,pays.paying.paid,payment.韩札德在例l的基础上稍作变化,给出了一个词根重复的例子:

  2.Algy met a bear.Bears are bulgy.(ibid)

  例l和例2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前者是词语重复,后者是词根重复。二者的另一区别还在于例l中的第二个bear之前有定冠词the.而定冠词本身具有指称意义.因此这里就有了两个衔接纽带:一个是指称(the),另一个便是指称性词汇衔接(bear的重复、例2中的bears之前没有定冠词,本身不具指称意义,因此只有一个靠词根重复而建立起来的词汇衔接纽带。由于指称性衔接一般要求被预设点和预设点之间的空间距离不能太大.因此多以近程纽带(immediate tie)为主.而非指称性连衔远程纽带(remote tie)。既然都是词汇衔接,二者的衔接功能都不能忽视,但实际情况是,非指称性重复由于不存在指称关系.因而在翻译中经常受到忽略。

  例如,洛基指出,在小说《简·爱》中,有一个在不同的语境中不断被重复的词fire.这个词有时明显被用作隐喻或象征,以体现主人公的某种情绪.但在很多情况下,其隐喻性或象征性并不明显,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意象时,我们才会发现这样的重复在有意或无意之间。在隐喻或非隐喻之间,总是具有某种象征指向,而这一感觉,或者说是这一诗学解读,正是被这不断重复的前景化意象所澈活的。尽管这么多的“火”之间并没有多少是指称性的重复,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连贯功能,洛基的发现正是对这语义和“艺术连贯”(Lodge,l 966:ll 9)的重构。他认为,在这部小说中,“火”在很大程度上被赋予了隐喻和象征意义,“表达了为追求自我实现而表现出来的那充满激情,令人振奋而又让人望而生畏的内心生活,与此同时还体现了过于沉迷情感而带来的灾难和惩罚”(op.tit.:121)。他在“火与爱「爱是简-爱的爱,原文是Fire and Eyre,作者注」:夏洛蒂-勃兰特尘缘未了的战争”一文中指出,“火”在Ⅸ简·爱》中的重要性具有中心地位(op.cit.:121)。根据他的统计,整部小说中有一百多处。火“。这些”火“大部分都是非指称性重复.因而基本上都是远程纽带。根据文体学和话语分析的观点,由于”火“的重复出现,这个词本身的意象及其联想意义就被前景化了:”火“的物质能量便转化成了诗学能量。前景化的一个直接作用就是吸引读者的眼球,引起读者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进而重构原文的语义和艺术连贯。在翻译中,。火”的一再重复而积累的诗学能量自然要求译者予以形式化的体现,但问题是如果译者没有发现这一处处“火”所构成的内在连贯,也就必定无法在主观上重构这一关系,因而必定会忽视这每一处“火”在重构那。火“的连贯中所起的集腋成裘的作用,最终导致一部分”火“由于意译的使用而流失。显然.。火”在此的翻译意义并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更重要的是这形式背后所蕴含的语义和诗学价值。但该小说几乎所有的中译本都没有完全体现出原文。火。的词汇衔接.各译本对这个词的翻译基本上没有

  体现出明确的目的性,好译的时候就译.不好译的时候就改。当英语中的fire与汉语中的“火”不共享同一喻意时,译者就成了“消防员”。以下是其中几例:

  3.Strange energy was.in his voice.Strange fire in his look.(Jane Eyre.Chap.15)

  4 I saw a glow rise to that master's face.I saw his solemn eye melt with sudden fire and flicker with resistless emotion.(op.cit.:Chap 31)

  5.but as his wife—at his side always.and always restrained,and always checked——forced to keep the fire of my nature continually low,to compel it to burn inwardly and never utter a cry,though the imprisoned flame consumed vital after vital...(op.cit.:Chap.34)

  3a.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奇特的力量,他的眼神中有一种奇特的激情。(《简-爱》长春版:1 3 7)

  4a.……我看出那个主人的脸上升起一阵虹光。我看垂{他庄严的目光被突如其来的热情软化了,带着无法抗拒的激情闪出了光芒。(op.cit:344)

  5a.而一旦做了他的妻子——时时陪伴在他的左右。受他的限制、阻拦,被迫压低自己的天性,只得在内心燃烧而不敢外露,以致最后会被禁锢之火将五脏六腑烧光,…-·(op.clt:386)

  在以上三例译文中,原文的fire均被扑灭。显然译者没有发现。火。在原文中通过重复而建构的语义和诗学价值,否则的话他就不会这样轻易地去“灭火”了,因为这些“火”的翻译困难并不大。从局部看,译者的。灭火行动“还导致了例4和例5中的一条同现连接链的断裂:例4的glow——fire-flfch,被译成了”红光-热情-光芒“,例5的,jrP—burn-flame被译成了”-燃烧一火“。由此不难看出.原文的。火”的语篇和诗学价值并不仅仅是构筑了一条孤立的。火“的重复衔接链,从局部看,每一处的”火“还有可能发挥其”物理。效应.呈局部放射状,因此把每一处“火”的放射区再串连起来,就会构成一个更大的。火场“,形成一个重复与葡现交错的语义连贯网,从而突出了整个小说底层隐含的”火“的主题意象,就像简·爱的姓氏毋,e的读音一样,不就是一个被刻意隐去了那fire—flame—flicker(火一火苗-'k光闪烁)中那。呼呼”作响的F音的余响吗?比较:fire[fai司和Eyre[ai].fire的一个近义词是fire(怒火)(小简·爱在被舅妈关起来时的内心独自中用过这个词),为此洛基指出,"fire几乎就是一个双关“(Lodge:3l 2)。既然ire可以因为在发音上与fire相近可以形成。几乎”双关.那么与ire发音完全相同的点Eyer为什么就不可能呢?这是不是可以解释为什么作者要给女主人公起这么一个孤僻的姓氏。从这个角度上看.译者对“火”的改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文的一条重要的意象连贯链。其实保留这一意象,并非是难事,只要微观语境设置得当,未必会造成局部语义亏损。以下三例来自另外一个译本:

  3b.在他的嗓音里有一种奇特的活力,在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奇怪的火光。(《简·爱》上海译文版:l 72-l 7 3)

  4b.我看见主人的脸上升起了红晕,看见他严肃的目光,己被突如其来的火花所融化,闪烁着难以克制的激情。(印cit.:421)

  5b.但是做他的妻子,永远在他身边,永远受到束缚,永远需要克制——不得不将天性之火压得很小,…——·(op.cit.:470)

  译者显然是感受到了“火”的意象在此的诗学价值,译文均保留了关键词。火“,比3 a一5 a在语义上和文体上更接近原文的连贯模式。但必须指出的是.3b一5b三句之间的”火“的连贯虽然都是词汇衔接,但原文的连接模式是重复,而译文用词则分别是”火光“、”火花“和”火“,其连接模式是近义.属同现范畴,与原文的衔接模式还是有所区别的。这表明译者虽然对微观的诗学指向有所洞察,但并没有在宏观上重构起原文的这一意象的整体连贯。这一判断正确与否,也许可以在下一例中找到支持:

  6….a tale..was..narrated continuously:quickened with all of incident life,fire,feeling,that I desired and had not in my actual existence .(Jane Eyre Chap.12、6a.……这个故事还由于那些朝思暮想,却在我实际生活中所没有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觉,而显得更加生动。(《简·爱》上海译文版:l 2 1)

  该例与3b一5b同出一个译本.但在这里已没有“火”的踪迹。笔者手头所有的《简·爱》中译本也都没有直译该例中的一rP.试在原译的基础上改译如下(5b不变X

  3c.他的嗓音里有一种奇特的力,他的目光里有一团奇特的火。

  4c.我看见主人的脸上泛起虹光一片,看见他严肃的目光,已被突如其来的火所融化,闪烁着难以克制的激情。

  6b.……这个故事还由于那些我朝思暮想,却在我实际生活中所没有的事件,生活、火一样的激情和感觉,而显得更加生动。

  改译尽量保留了原文的形式特征,但并没有以牺牲原文的语义为代价。这些例子证明了俄国形式主义的一个论断,即文学性并不是来自于内容本身,而是这内容的表达方式·而这样的表达方式并不仅仅只是微观层面上的遣词造句,宏观层面的变异和陌生化也同样有着深刻的诗学促动,而且更加挑战译者的诗学识别能力。

  在狄更斯的小说《大卫·科渡菲尔*中.也有那么一个远程的、非指称性的词汇衔接:书中有位叫米考伯(Micawber)的先生,此人说话有个口头禅,动不动就爱来个总结发言似的 in short(简言之),这个充满个性化的口头禅就成了这个人物的语言“指纹”——原本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短语,一经重复即被前景化,促使读者去解读它背后的诗学促动。在翻译中.要想体现这一特征,就必须要保留这个重复模式。如果译者没有识别这一连贯特征.而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来体现这个短语的概念意义,那么米考伯先生说话的信息内容虽不会受到损害.但他的个性特征就会因此而被消解。在该小说的第1 1和12章,也就是米考伯先生出场的那两章里,他在说话中共用了lO次抽 in short,每章各5次。有

  一个译本是这样体现的:

  第ll章:简单地说吧-简单地说-简单地说吧一简单地说吧.简单言之

  第12章:总而言之一简单地说吧一简单地说吧·简单地说吧-简单言之

  (《大卫.考坡菲》上海译文版:231,231,232,232,249,257,257,258,258,259)

  译者分别用了四种表达方式:即。简单地说吧“、”简单地说“、”简单言之“和”总而言之“。虽然这四种表达方式的意思基本相同,但与原文相比,毕竟没有将重复进行到底。这只能说译者并没有意识到这简单的重复背后的诗学价值.因为这个短语的翻译本身不存在翻译困难。如果译者在阅读过程中重构了原文的语义和诗学连贯,在表达时只要选择那四个表达方式中的任何一个并把它重复到底就可以了。在另一个译本(人民文学版)中,译者就用。简而言之”一路到底,以不变对不变,体现了原文的这一连贯关系。

  尽管原文重复性衔接的翻译体现是形式对应.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同一个词用于不同意义的时候,如果目标语中的对应词与原文用词不共享相同的同义潜式时,就会出现翻译困难。

  3.2同义性衔接

  复现关系的另一种形式是同义性衔接。这里所说的同义是个广义概念,包括(狭义的)同义关系、近义关系、反义关系、上下义关系和部分整体关系(Halliday,1994:331—333)。

  同义性衔接是通过意义的相同,相近和相关来建构语义连贯的,也有指称性和非指称性之分(Dp.cit.:331—3 32)。这种衔接的理想翻译仍然是形式对应.因此只要目标语具有相同的同义词资源,的选择自然是以同义对同义,这样既可以保留原文的衔接功能,也不会损害其修辞价值。例如:

  7.“Are there any letters fur J.E.?”I asked.

  ..At last.having held a document before her glasses fornearly five minutes,she presented it across the counter,ac-companying the act by another inquisitive and mistrustfulglance~it was for J.E.

  I now took out my letter;,the seal was an initial F:I brokeit:the content were broef (JaneEyre Chap.1 0)

  在该例中,letter和document作为一对同义词出现。第二段的document因被不定冠词口限定,与第一段的letter形成非指称性词汇衔接。但第五段的my letter则是回指第二段的document,二者指同一事物,具有同一性关系,因此构成指称性衔接。连贯模式是:lette rs—document—letterI这一规律在同一事件块的上文中已经出现,由于篇幅的关系,没有引用,相关上文的连贯模式也是letter—document—letter.作者似乎是为了错开用词,避免机械重复。译者的任务就是要如实传达原文的语言痕迹,而这个痕迹对于译者来说应该是十分明显的,译者只需在原文的各衔接点上选择相应的同义词,就可以重构原文的连贯关系。在这个例子中,作为letter的同义词document.一般多作。“文件”解,在汉语里通常不作“信”的同义词用,因此在翻译中如果不作适当调整,可能会显得比较生硬。请看下例:

  7a.“有J.E.的信吗?”

  ……她把一个文件在眼镜前放7将近五分坤以后,终于隔着柜台把它递给了我,同时用好奇的、不信任的眼光又看7我一眼——诂是给J.E.的。

  ……于是我把我的信拿出来;封蜡上盖的是一个首字母F.;我把信拆开,内容很简单。(《简·爱》上海译文版:82-83)

  原文中的同义关系由于含了一个指称性衔接。因此比较容易识别,于是有的译者就干脆把document译成“信”(岳麓版:l 2 O-2)。这样处理的积极意义在于使衔接更紧密、也更直接,衔接功能不变,但缺陷也十分明显:作者所作的同义手段选择的修辞努力因此而被压制。原文的这一同义关系能否在目标语中得到理想的体现,关键就看。信“这个词项有没有同义词。”信“在汉语中并不是没有同义词,而且还不止一个,如”函件“、”邮件“、”信函“,可见”信“在汉语中的同义潜势也没有被译文释放出来。下面我们再来考察

  另一个案例:

  8.Stately,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thead,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A yellow dressing-gown,ungirdled was sustained gently be-hind him by the mild morning air He held the bowl aloft and intoned:

  —————Introibo ad altare Dei

  Halted,he peered down the dark winding Stalls and called up coarsely:

  ——Come up,Kink.Come up,you fearful jesult.

  Solemnly he came for ward and mounted the round gunrest.He faced about and blessed gravely thrice the tower,the surrounding country and the awaking mountains.Then,catching sight of Stephen Dedalus he bent to wards him and made rapid crosses in the air.(Ulysses:1:斜体为原文所有,黑体为笔者所加)

  这是《尤利西斯>一开始的几个段落。从文体学的角度一服就可以看出,除了第二。四段的自由直接引语.其余三个叙事段均以状语.因而也就是有标记主位开头。第一段是副词state抄,第三段是过去分词halted.第四段是副词solemnly.这里的语境是Mulligan的出场,三个状语作为有标记主位强化了人物煞有介事的出场方式。连续的有标记主位所造成的强烈的变异必然会引起读者的关注和进~步解读。第一段和第四段的两个起首副词stately和solemnly实际上是一对同义词,放在一起看,还头尾押韵.两个词均表示“庄严的”、“庄重的”的意思。在小说的一开始,就出现了stately.显然是要把读者的注意力往庄严肃穆上去引,引起读者的期待.期待着一个什么神圣的、重要的事件的出现,然后紧接着出现的是什么呢?是无聊、琐碎、荒诞和滑稽。第三段故伎重演,再次以庄严肃穆开头,只不过这一回换了一个词solemnly,再次故意误导读者的期待,接下来的内容同样委琐、荒谬.与冠冕堂皇的solemnly相差甚远。

  原文在语言材料调度上的妙处就在于用先人为主的方式故意误导读者的期待视野,然后再用与那期待视野形成巨大反差的委琐和无聊造成滑稽的戏剧效果。但如果原文的这个妙处译者没有看出来。那无论有多么崇高的翻译理想。也无济于事。Ⅸ尤利西斯》的两个译本是这样译的:

  88.仪表堂堂、结实富态的壮鹿马利根从楼梯口走了上来。他端着一碗肥皂水,碗上十字交叉地架着一面垃子和一把剃刀。他披一件黄色梳妆袍,没有系腰带,被清晨的截风轻轻托起,在他身后飘着。他把碗捧得高高的,口中念念有词:

  ——Introibo ad altar~Dei.*

  他站住了,低头望着幽暗的盘旋式楼梯,粗鲁地喊道:

  ——上来,啃奇!上来吧,你这个怕人的耶鲜会修士!

  他庄严地跨步向前,登上了圆形的炮座。他环顾四周,神色凝重地对塔接、周围的田野和正在苏醒过来的群山作了三次祝福。这时他看见了斯蒂汾·代连轫新.使朝他弯下身去,迅速地在空中画了几个十字…··

  *拉丁文:“我登上炙主的圣坛。”这是天主教神父主持弥撒开场用语。(译者注)(尤利西斯>人民文学版:2)

  8b.神气十足、体态壮实的勃克-穆利根从楼梯口出现。他手里托着一钵肥皂沫,上面交叉放了一面镜子和一把剃须刀。他没系腰带,淡黄色浴表被习习晨风吹得稍微向后蓬着。他把那只钵高高举起,吟诵道:

  我要走上主的祭台。

  他停下脚步.朝那昏暗的螺旋状楼梯下面瞥了一眼,粗声粗气地嚷道:

  “上来,金赤!上来,你这敬畏天主的耶鲜会士!”

  他庄严地向前走去,登上圃形的炮座。他朝四下里望望,肃穆地峙这座罄和四周的田野以及逐渐苏醒着的群山祝福了三遣。然后,他一瞧见斯蒂莽·迪达勒斯,喉咙里就发出咯咯声,摇着头.朝他弯下身去,望空中迅速地画7好几个十字。(《尤利西斯》译林版:47)

  两个译本的黑体着重处与原文的几个主要有关不同点是;第一.都没有识别出stately是副词,把这个词看作了形容词;第二,由于stately的词类误断导致了其语义的变形,副词是修饰动作的.而形容词是修饰名词的,译文用其形容人物,必会使该词的语义向人物特征靠拢,变形由此而生,第三,语义变形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statefy和Fofemnly之间的词汇衔接被截断;第四,两个被主位化的副词都失去了有标记主位的地位。显然,损失惨重。起因皆是因为“stately词类误断所致,因为该词作形容词和作副词意思是不一样的。当然,笔者也不能武断地说这个词在此就一定是副词,像Stately.plump Buck Mulligan came这样的结构,也可以把Stately.plump看作并列定语,如此说来,这就是一个歧义结构了。所谓歧义结构,就是两种解释都可以。解除歧义首要的原则就是分析哪一种解读更具合理性。笔者判断此处是副词的依据是,Stately,plump如果是并列,中间为什么不用连词and隔开?在英语中二元并列不用连词是一种变异,而此处作变异解释,语境支持牵强,此外.这两个词的语义指向互斥,不具备同现条件,state”有。帅气“的意思,而plump则指”肥胖“,如果硬要把这两个不沾边的词往一块扯的话,只能让一个词的语义迁就另一个词:8a是让plump迁就stately,未译成”肥胖“之类,而8b则是让Stately和plump相互迁就.译成了。神气十足、体态壮实”,一个明显的语义变形是把一个“肥仔”译成了一个“壮汉”。而把stately看作副词,则没有任何结构上的疑问,且有下文的同类结构作支持。本人在与朱志瑜讨论这个案例时,他曾对把stately作副词解表示质疑,但在看完本文的分析时,表示同意本文的解读。为了慎重起见,本人又查阅了一些有关原作的论著,在比雷兹的一本关于Ⅸ尤利西斯》的叙事策略的专著中看到了作者对这个案例有如下分析:

  副词“stately”与形容词“plump”的混合很显眼,因为这两个词的字面意义在本质上是互相排斥的;肥胖和帅气通常是不同现的。此外,这两个词被逗号隔开,使句法范畴的副词和形容词变得难以分辨。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逗号的话,“stately”是可以做形容词解的。(Beeretz,1998:20-21)

  另一个学者哈特也认为:如果这个词是形容词,那么我们就不明白它和这个句子中的其他部分该怎么发生联系(Hart,1993:428)。言下之义仍然是指stately和plump的语义互斥。而作副词解则除了有句法上的支持外,在语义和语境上也有一定的支持,因为相关文字所描述的是一种宗教仪式的滑稽模仿,以表现人物对宗教的轻视和故意亵渎,而宗教仪式与庄严肃穆构成杜会语用连贯,甚至同现连贯。此外,作者在第四段的第二句还使用了另一个同义词gravely,从而进一步强化了stately和solemnly的语义指向,并构成了一个由三个同义词组成的连贯链。有了合理的解读并不等于就有了适当的表达。英汉语状语语序差异表明.英语状语的句首殊位在汉语中对应率较低,如果把原文译成:“庄严地.体态壮实的布克·穆利根出现在楼梯口”,结构上显然不如原文

  自然。考虑到stately和solemnly之间还有头韵和尾韵的特征,不妨改译为:

  8 c.带着庄重的神情,胖乎乎的布克穆利根出现在楼梯口。…··

  停下脚步。他朝下瞥T一眼昏暗的螺旋状接梯,粗声粗气地嚷道:

  ……

  帝着庄严的神情,他向前走去,登上圆形的炮座。

  顺便一提的是,在例8中,除了这一同义性衔接之外,还。隐藏“着另一个重复性衔接纽带,即第一段的crossed和第四段的crosses.在这段仿拟的宗教仪式中,这两个词都带有宗教色彩,但crossed的宗教含义由于是象征用法,因此比较隐蔽,不太容易识别.在译林版的译本中,这个重复纽带没有译出来。两个有关的句子被分别译成:。上面交叉放了一面镜子和一把剃胡刀”和“往空中迅速画了好几个十字”,而人民文学版的译本则成功地解读并体现了这一衔接纽带:“碗上十字交叉地架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和。迅速在空中画了几个十字“。下面是另一个因同义关系识别失误而导致连贯亏损的案例:

  9a.-…傍晚很湖噩,但是那些日子里白叠还长;戒去了一两家铸子,再悄悄把信送进邮局,霄着大雨回来,衣服湿淋淋的,但是心里很轻松。(《简·爱*上海译文版:8 3)

  敏感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在这段文字中“潮湿”和。大雨“的同现有些勉强。生活中人们一般是把无雨而潮称为潮湿,因为潮湿和大雨在常识中是两个不同的等级。可能会有读者认为如此分析很勉强。我们还是来看看原文吧:

  9…the evening was wet,but the days were still long;I visited a shop or two,slipped the letter into the post office and came back through heavy rain,with streaming garments,hut with a relieved heart.(Jane Eyre.Chap.10:119)

  果然发现了问题。英语中的wet最常见的意思是“潮湿的”.但它还有另外一个使用频率较低,但也比较常用的意思,即。下雨的“,因此,原文的wet和rat H构成远程同义性衔接。在汉语中,。潮湿”和“雨”不是一对同义词。如前所述。翻译中以同义对同义的前提是汉语中也存在同样的同义资源……潮湿“不存在。大雨”的同义潜势。形式对应不行,只能采用功能对应的方式弥补:

  9b,……傍晚时分又下起了雨,不过白天仍很长。我逛了一两家店镝,叉悄悄把信送进邮局,然后冒着太而回家,衣服全淋湿了,但是心里却很舒畅。(《简-爱》浙江文艺版:99)

  9b将原文的同义关系改写为重复关系,但在衔接功能上仍属于复现关系范畴,语义价值和语篇功能都得到了的保留。

  4.同现关系

  同现关系与复现关系的不同在于前者是一种“不依赖普通语义关系的词汇衔接。,”而是依赖于有关词项之间的一种特定的联系——种同现的趋势“(Halliday,1 9 94:3 3 3)。比如,。抽烟”和“打火机”,“寒冷”与。冬天“,”餐厅“与。菜单”等等,就存在着这么一种同现趋势。在图式化的语境中.这些词的同现就会显得很自然.符合人们对世界的认识。而“抽烟”和。月球“、”寒冷“和。手提电脑”、“菜单”和“超生游击队”等等之间就不存在这种当然的同现关系,除非有相关的语境支持。

  同现关系的识别和重构对于翻译有着重大的意义。由于英语是一种以多义词为主导的语言.因此英译汉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排除消极歧义的过程。消除歧义的一个重要参照就是语境,而语境参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同现关系建立的。一个词出现消极歧义时,译者可以根据它的同现环境来确立它的语义指向。例如:

  10..great grey hills heaved up round the horizon:as twilight deepened,we descended a valley,dark with wood,…(JaneEyre.chap.5、

  11 I wish to be a better man than I have been,than I am;Job's leviathan broke the spear,the dart,and the habergeon,Hindrances which others count as iron and brass.I will esteem but straw and rotten wood .(op.cit.:Chap.15)

  英语的wood是个多义词.词典释义包括。树林“、。森林”、“木头”、“木材”、甚至。木桶“等等。多义词在真实的语篇中除非是被用作双关(积极性歧义),否则一般要作单义化处理.语境参照是消除歧义最有效的方法,这个参照的一个主要语言特征就是同现关系,同现词项可以限制特定用词的语义范围,因而可以帮助译者对其进行准确地语义定位。在例l 0中.与wood相关的同现词项有bills(山峦)和valley(山谷).即把wood锁定在。树林”或。森林“之上。在例11中,与wood同现的词项是iron(铁)、brass(铜)、straw(草).因此wood便被锁定在材料的范畴之内,在这一范围内的可选词项是”木头“或。术材”。例10中的bills、valley和wood,以及例11中的iron,brass,straw和wood就构成了同现衔接。不同的同现关系决定不同的语义指向。请看以下译文:

  10a.……一座座灰色的大山耸立在地平巍上。暮色渐浓,车子驶进一个山谷,那儿长着黑乎乎的一片彝椿。(《简·爱》上海译文版:4 4)

  ll a.我希望做个比以往、比现在更好的人。——托像约伯的海中怪兽那样,折断矛戟和标枪,刺破盔甲,扫除一切障碍,剐人以为这些障碍坚如铜恢,而我却视之为干草、烂未。(op.cit.:1 6 3)

  译文表达还是比较连贯的。比较一下张冠李戴的效果:

  *10b.……一座座灰色的大山耸立在地平线上。暮色渐浓,车子驶进一个山谷,那儿长着黑乎乎的一片木头。

  'llb.我希望做个比以往、此现在曼好的人,——就像约伯的海中怪兽那样,折断矛戟和标枪,刺破盔甲.扫除一切障碍,别人以为这些障碍坚如铜铁,而我却视之为干草、烂森林。

  笔者不能断言.10b和llb的现象就绝对不会发生.或者说绝对说不通.但相比较而言,还是l0a和1la更符合语境和常识一些.因而也更连贯些。在歧义的消除中,当不同的语义选择处于同等水平的时候,选择是最困难的I而当不同的语义选择处于不同水平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尽管10b和11b是笔者的杜撰之例,但在实际翻译中.由于忽略同现衔接而导致的张冠李戴的现象还是很多的。请看下例:

  12a.遮棚上霉出个先头,那是个精明而有悔癣的老头子。(《尤利西斯>译林版:l 3 9)

  译文中的黑体着重处的意思十分怪异:遮棚上露出个秃头。“遮棚”是什么意思?词典上找不到,上google网上搜索了一下.显示有两千多条,概括起来应该是“能遮阳挡雨的棚子”。那么。遮棚上露出个秃头'是什么意思呢?大概只能是。遮棚破了,露出某人的秃头“吧。这个解读是很别扭,但只要有语境支持,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原文中并没有这样的语境支持。原文是:

  12.Bald head over the blind Cute old codger (Ulysses chap4:69)

  解读此处症结的关键就是要破解blind 的语义,英文词典上的两个相关释义分别是a blind person (瞎子)和a screen for shop window(商店橱窗的遮棚)。12a选择的是后者。但一个人的头怎么无端会在。遮棚上露出。呢?再看另一个译本:

  l2 b.秃子此瞎子强。精明的老家伙。……(《尤利西斯》人民文学版:9 O)

  这个译文看上去就很自然了。译者对原文的连贯重构思路十分清晰:bald head (秃子)和blind(瞎子)均指人的生理现象.符合同现条件,此外,在英语俚语中,6bald head 还可以表示“聪明”、。知识分子“,这就与第二句中的cute (聪明的)形成了同现。连贯之中见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本文介绍了语义连贯的构成机制,研究了在翻译中如何以词汇衔接为线索来识别和重构原文的语义连贯。表面上看,词汇衔接不过是五种衔接方式中的一种,但在笔者看来.语义的种种关联,翻译的种种难题,大多可以在这一范畴内得到解决。意义来自于连贯的关系在此得到了有力的证明。相对于语境理论而言,词汇衔接的进路更容易让我们把握词与词之间的各种关系.语篇中的每个诃都是这纵横交错的关系网中的一个节点。一个词如果与语篇中本应相关的词失去了联系。它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翻译说到底实际上就是这张关系网的重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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