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服,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解决,请帮帮忙,下一步我们该做什么,怎么做?
2008年3月28号左右,我父亲新买一辆三轮摩托,再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了造成骨折,车报废,面包车事后逃逸。但最终再群众的帮助下找到该车车号。该司机当天晚上由其哥哥代其自首,然后拿了部分医疗费。对方有人有钱有关系,事故鉴定出来后竟然是各50%的责任,问其原因说是其自首不算逃逸,4月16号打电话让签字,我们不服。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解决?请帮帮忙,下一步我们该做什么?怎么做?很着急,谢谢!
位律师回复事故责任认定在诉讼中只是一个证据,法院是有权对其责任比例进行重新认定的。另外,结认定结果不服可申请上级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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