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买卖,万一家里有个什么事,想抵押房子换钱都是个问题,用什么办法才能把房子给我呢?
房产证上的名字为我奶奶个人私产,爷爷已经去世多年,想赠与给我,咨询公证处,他们说不能办理,必须通过继承,我就纳闷了,既然是私产,还不想给谁就给谁,还非要继承吗?爷爷去世后,房子是奶奶自己盖起来的,根本没有共同财产一说吧!
至于买卖,房子还是个人私产,产权明晰,还非要夫妻双方到场,去世这么长时间,怎么买卖,万一家里有个什么事,想抵押房子换钱都是个问题。用什么办法才能把房子给我呢?愁死我了。急切盼望回复
到派出所开个你爷爷的死亡证明,如果你爷爷死亡的时间在你奶奶盖房子之前,那么你奶奶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否则,对于该房屋有一半为遗产,需要按照遗产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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