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同约定工资低几百)还有就是我入职的时候是14号,那个月只拿了半个月的工资,那个月该怎么算?
各位律师好:
我想请教一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所要赔偿的“月平均工资”所指的应该是以下哪种:
①合同约定的工资
②约定工资加上补助
③还是每个月发到手的实发工资(发到手的实发工资为:约定工资+补助-保险-住宿费-用餐费,比同约定工资低几百)
还有就是我入职的时候是14号,那个月只拿了半个月的工资,那个月该怎么算?(如果那半个月加进来再一除的话结果就拉低了好多)。
恳请您的解答。不胜感激!
以约定工资加上补助为标准即解雇前12个月正常上班的工资,没有正常上班的月份是不算的,详细请咨询13790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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