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算工伤?
律师你好!
有个问题想请教您。
我是一名外地人,今年我们单位组织职工在外地进行拓展训练(和训练营签定有合同,训练营给我们每位参加训练的人参加了意外保险),在训练过程中我被摔倒当时晕倒有半个多小时,在当地的小医院做了检查并打了点滴和氧气(后来听别的同志说的),后来单位同志将我送回原地,在原地又做了进一步的检查,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挫伤并开了医治的药和病假(因受惊吓精神不好)工会认可并签字按出勤对待(工会牵头组织活动),请问这是否算工伤?
现在处理的结果是:
医疗费共计是514.30元,现在训练营和保险公司协商给我赔偿了371.44元(按保险赔偿条例),请问剩下的142.86元该有那里报销。
应当认为属于工伤。建议你讲清楚“142.86元”是发生的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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