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务关系和合同关系并存的情况下我应该怎样去仲裁呢?
你好,李军律师:
您好,目前正在为劳动仲裁的主体烦恼,不知道究竟应该仲裁哪家单位?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房产开发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合同签了一年,前半年工资和佣金都是由开发商来发放,可是做了有半年,公司聘请了一家代理公司进来负责案场管理和销售,就把我们所有销售员交给代理公司来管理,从此后我们的佣金由代理公司来发放,可是工资福利还是开发商每月来发放,合同没有与代理公司重签,还是属于开发商,现在因为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关于佣金这方面与公司意见不统一,所以想通过劳动仲裁来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请问我仲裁的主体到底是开发商还是代理公司呢?事实劳务关系和合同关系并存的情况下我应该怎样去仲裁呢?谢谢!
建议将开发商和代理公司做为共同被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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