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半年后在交,甲方非要交那剩余的5000元,要到法院起诉,乙方应当采取怎么样的措施?
你好,乔恒律师:
我于2009年2月19日与甲方签定到2010年2月19日一年。租赁费是10000元。我先预交5000元。剩余房费在2009年5月19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现在乙方先不交那5000元。到半年后在交。甲方非要交那剩余的5000元。要到法院起诉。乙方应当采取怎么样的措施?
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你好,乔恒律师:
我于2009年2月19日与甲方签定到2010年2月19日一年。租赁费是10000元。我先预交5000元。剩余房费在2009年5月19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现在乙方先不交那5000元。到半年后在交。甲方非要交那剩余的5000元。要到法院起诉。乙方应当采取怎么样的措施?
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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