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后一周为法定假日和双休日连休(公司其他员工均休假一周),请问申请产假的日期是否可顺延?
你好,毕凤睿律师:
你好!
我29周岁,宝宝09年1月25日出生,请问我在享有120天晚育假的基础上是否可再享受15天的非正常产假?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因为公司人力一直强调晚育假和非正常产假不可累加!
另外,宝宝出生那天是除夕,尔后一周为法定假日和双休日连休(公司其他员工均休假一周),请问申请产假的日期是否可顺延?
无特殊情况不可以增加,节假日计算在产假内,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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