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公司以自建转租为由解除合约,公司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解约,我可否要求赔偿金?

2009年3月30日公司以自建转租为由解除合约,公司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解约,我可否要求赔偿金?,第1张

你好,沈明律师:
你好,我于2007年12月合中国联通扬州分公司签定的劳务合同(但合同上没有联通的章,只有劳务公司的),于2008年4月公司又将我的合同转签了一家劳务公司,2009年4月1日止!2009年3月30日公司以自建转租为由解除合约公司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解约我可否要求赔偿金

位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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