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按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自己原有的私产104平米不就消失了吗?
各位律师:请教一下,我现在住的是单位2001集资建房,104平米,完全私有产的房子,现在单位又盖了新的房子148平米,单位分房政策是将新旧面积的差额44平米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然后新的房子就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我想问的是:
1,这种房子子女如何继承?如果可以继承的话,还需要缴纳什么款项?
2,将来子女要是将来继承以后,将房子上市卖的话,可以吗?
3,如果我自己5年以后上市卖的话,完全按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自己原有的私产104平米不就消失了吗?困惑中,麻烦解答,谢谢!
你好!房子如有完全产权的,可以上市,可以继承!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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