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时骑着单位的摩托车,摩托车无牌,没有在公安部门登记,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保险待遇?
各位律师:
某君为私营企业打工,由于没有签过正式的用工合同,所以没有买保险。某君于2008年5月开始工作到12月31日结束。某君于31号下午3点45分出了交通事故死亡,死亡时骑着单位的摩托车,摩托车无牌,没有在公安部门登记。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保险待遇?能找老板要求赔偿吗
虽然劳动者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如果能证明劳动者是在执行公务时死亡的话,属于因工死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的规定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如果证明不是工伤的话,可以按照非工伤死亡的标准参照劳动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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