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工伤吗,有人说可能属于人身伤害,如果是人身伤害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各位律师:
请问:
1、建筑工人因工作不慎,造成左腿膝盖以下的一半被截肢了,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失去活动的功能。这种一般工伤鉴定的话是几级呢?
2、因多种原因大家希望能私了。如果一次性补偿要多少?
3、办理了建筑行业的用工手续,缴纳了综合保险。
4、建筑行业,年龄47,外地户口,在上海的工地出的事。工作方式采用的是零时性的工作性质,即有活才来做,做一天算一天的工资。一天的工资在120元。
以上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工伤吗?有人说可能属于人身伤害?如果是人身伤害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1、具体工伤等级要鉴定后才能确定;
2、既然是私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已经缴纳了综合保险,当然属于工伤,应按工伤处理,不要把事情搞的复杂化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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