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问:如公司安排复职是否可以降低我的薪酬待遇,如不接受降低了薪酬待遇的条件,我可否要求公司赔偿?
你好,邹良城律师:
我在怀孕初期被公司解聘三个月后,如经相方协商,公司同意安排复职,但同时要求我退回公司解聘时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这一要求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依据?我是否应当退回经济补偿金?为何?
同问:如公司安排复职是否可以降低我的薪酬待遇?如不接受降低了薪酬待遇的条件,我可否要求公司赔偿?
1、你复职后应当退回经济补偿金,但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你三个月未上班,公司应当补偿你的工资损失;
2、公司无权要求降低薪资待遇。公司单方面降低的,你可以要求赔偿。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