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8年12月正式宣布破产,问题:1、我们员工工资待遇该怎样算?

于2008年12月正式宣布破产,问题:1、我们员工工资待遇该怎样算?,第1张

李律师,您好!
我门是苏州的一家企业员工,想向您咨询下面几件事。谢谢您!
概况:我们公司在2007年2月就停发了员工工资,于2007年7月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在2008年11月1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举行,于2008年12月正式宣布破产
问题:
1、我们员工工资待遇该怎样算?
2、我们认为:2007.2--2007.8应该全额工资;2007年8月---2008年12月应该按全额工资或最少要按850元/月的保障工资;2009.1----问题全部解决,应该按350元每月工资。如果提出这种要求不知道是否正确。
3、其他社保、医保等要交到解决问题为止。请指教!
谢谢!

位律师回复

2007年3月份以后应按最低工资的80%发,即680元。破产清算时,应优先解决你们职工的工资、社保等。如有疑难可随时电话联系苏州律师陈磊13771954614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于2008年12月正式宣布破产,问题:1、我们员工工资待遇该怎样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