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1998年元月进厂的,2000年液化石油气压缩机爆炸,我冲进现场抢险时,煤气扑面冲来,我泪流满面,咳潄不止,过后慢慢出现嗅觉不灵敏,左眼不适,镇医院检查鼻甲肥大,眼无问题。这是一个漫长的发病过程,2008年春节发现左眼视力模糊,去市医院检查,左眼白内障,鼻甲肥大嗅觉丧失,白内障又没有发展到最佳治疗期。请问
1。这种发病算工伤吗?
2。如果今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工厂不给续签,(工厂没给员工买社保)我的医疗费,医疗期间的误工费,能否要求厂方负担?
位律师回复
应能但需工商认定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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